森峰激光三重困局:净利润连续下滑,重营销轻研发,实控人对赌债务悬顶|IPO观察

8月7日,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森峰激光”)将北交所IPO上会,公开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。
笔者注意到,报告期,森峰激光营收波动,净利润连续下滑。另外,公司毛利率持续高于行业同行,但研发费用率逐年走低,显著低于行业均值,销售费用率却大幅跑赢同业,资源向营销倾斜,低研发支撑高毛利的经营逻辑有待合理解释。资金层面,森峰激光货币资金储备充足,IPO申报前夕实施大额现金分红,分红规模可覆盖本次募资计划中3000万元补流需求,“先大额分红、再募资补流”的安排,引发对募投必要性的讨论,也受到北交所问询。除此之外,实控人夫妇尚存2500万元待支付对赌款项,此次突击分红是否与实控人债务偿付相关,引市场热议。
重营销,毛利率却远超同行
森峰激光是一家激光加工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,主要从事激光加工设备及智能制造生产线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及服务,主要产品覆盖激光切割设备、激光焊接设备、激光熔覆设备等加工设备。
2023年-2025年(下称“报告期”),森峰激光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.3亿元、12.96亿元、14.67亿元,净利润分别为11125.96万元、10281.17万元、9892.76万元,可见,公司营收呈波动态势,净利润却持续下行,尚未完成上市,业绩已显现“变脸”迹象,公司长期成长性因此引发市场担忧。
业务结构层面,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激光加工设备、智能制造生产线、激光熔覆服务。其中激光加工设备是核心支柱,报告期该板块销售收入依次为11.74亿元、10.47亿元、10.7亿元,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91.23%、86.05%、81.23%。
从盈利指标看,森峰激光产品毛利率表现亮眼,报告期各期毛利率为30.29%、31.55%、31.12%;同期同行可比公司均值为30.05%、26.29%、25.83%,公司毛利率持续跑赢行业,2025年较同行均值高出5.29个百分点。

但高毛利背后,研发投入却显著偏弱。报告期森峰激光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.65%、4.98%、4.69%,呈逐年下滑趋势;而同行可比公司均值为9.5%、9.42%、9.68%,公司研发费用率始终大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。由此公司呈现出低研发、高毛利的经营特征,和激光装备行业依靠技术研发实现产品溢价的普遍逻辑形成反差,其高毛利的底层支撑逻辑有待公司给出充分、合理的解释。
资源投放上,公司资源明显向销售端倾斜。报告期,森峰激光销售费用分别为16389.73万元、16672.22万元、19346.58万元,三年合计52408.53万元;研发费用分别为7509.34万元、6455.22万元、6885.95万元,三年合计20850.51万元,近三年销售总投入达到研发投入的2.51倍。与此同时,在上述时间段内,森峰激光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2.33%、12.86%、13.17%,同行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6.43%、4.86%、4.93%,销售费用率远超同行均值,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,重营销特征突出。
IPO前突击分红,实控人对赌债务引市场热议
森峰激光此次北交所IPO欲募集35164.4万元,分别用于激光加工设备全产业链智能制造项目(二期)、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、补充流动资金,具体情况如下:

其中对于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值得商榷。据悉,截至2023年末、2024年末、2025年末,森峰激光的货币资金分别为37014.08万元、42852.24万元、38828.73万元,短期借款分别为5003.7万元、4851.22万元、6869.71万元,货币资金规模足以覆盖短期借款,自身资金储备较为充裕。
与此同时,森峰激光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达4998.9万元,该笔分红数额已经可以完全覆盖本次IPO拟用于补流的3000万元,出现大额分红之后又拟通过上市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。在自身资金链充裕、申报IPO前夕实施大额分红的前提下,公司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,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有待公司进一步解释说明。
对此,北交所也要求森峰激光结合资产负债率、流动资金周转情况、业绩变动趋势、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等,说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预备费、铺底流动资金、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。
值得关注的是,森峰激光IPO申报阶段的这次大额现金分红,或与实控人相关债务存在关联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李峰西、李雷夫妇合计直接森峰激光61.7%的股权,均为公司的是控制人。2018年12月,东兴博元通过增资获得森峰激光46.6551万股股份,并与公司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签署业绩承诺、股权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,东兴博元于2020年12月完全退出持股。
2023年6月,东兴博元与李峰西、李雷、森峰激光签订《关于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确认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确认协议》),确认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已全部彻底终止履行,并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东兴博元支付款项3,500万元,截至首轮问询回复出具日,实际控制人已按约定如期向东兴博元支付1,000万元,并约定剩余2,500万元应于公司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后支付。
对此,森峰激光表示,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除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资产外,李峰西、李雷持有的现金、银行理财、房产、车辆等现有资产充足。目前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,不存在因个人负债而涉及诉讼或借贷纠纷的情形。未来,实际控制人将主要通过个人资产、收入积累等作为偿还前述债务的资金来源。虽然实际控制人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,但未来如果实际控制人资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,则实际控制人可能面临短期内债务逾期或违约的风险。
值得关注的是,李峰西、李雷夫妇合计直接持有森峰激光61.7%的股权,按此比例测算,公司2025年4998.9万元的现金分红中,有3084.32万元直接流入二人囊中。结合实控人仍有2500万元待支付款项的背景,此次IPO前夕的大举分红是否与实控人债务偿付需求相关,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,这一问题亟待森峰激光作出进一步详细、合理的说明。(文 | 公司观察,作者 | 邓皓天,编辑 | 曹晟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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